減排為何必須采取超常措施?
長期粗放型發展模式在推動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也過度消耗了寶貴的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盡管國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不斷提高環保投資,但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的速度依然跟不上污染和破壞的速度,環境整體質量并未根本好轉,局部持續惡化,實現全面小康社會與資源環境支撐的矛盾十分尖銳。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我國經濟增長的資源環境代價過大。長此以往,資源將難以為繼,環境將不堪重負,轉變傳統的發展模式和經濟增長方式勢在必行,其中一個重要舉措就是實施節能減排戰略。
減排措施力度空前 但形勢依然嚴峻
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2010年,萬元GDP能耗較2005年下降20%,主要污染物(COD、SO2)同比減排10%。原國家環??偩帧野l改委等國家部委制定了一系列的相關政策和配套措施,鼓勵全民參與,實行源頭預防、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三管齊下的策略,并實施分區減排、分類減排,減排力度可謂空前。一些省份污染物減排初見成效。較2005年相比,2006年,江蘇省COD同比減排2.9%,北京市SO2同比減排7.9%,天津3.8%、江蘇3.8%、甘肅3.0%,都基本或圓滿完成了既定的階段性任務。
但就全國而言,減排形勢不容樂觀。同年COD與SO2排放量均不降反增,前者增排1.0%,后者增排1.5%。直至2007年第三季度,COD和SO2排放量才首次雙雙下降。未來3年,兩者每年減排幅度均需超過3.0%,甚至3.5%,減排形勢非常嚴峻。
完成減排目標存在可能 但難度極大
經濟、行業超常發展,機制、體制不完善,是“十五”污染物減排目標未完成的重要原因
早在2001年,《國家環境保護“十五”規劃》已提出污染物減排目標和方案,要求2005年,S O2、塵(煙塵及工業粉塵)、COD、NH3-N、工業固體廢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0年減少10%。但是,上述目標多未實現,其中COD減排2.1%,S O2則不降反增27.8%。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經濟超預期增長?!笆濉蔽廴疚餃p排目標基于年均7.0%的經濟增速,但實際增速達9.5%。若按規劃的發展速度,而保持污染物實際排放強度(90.5噸/萬元),C O D 減排了12.8%,超額完成既定目標,S O2增排13.8%,不足統計數據27.8%的一半。
二是部分行業的超常規發展。2000年~2002年,S O2減排3.4%。2002年~2005年,S O2增排32.3%,其中86.6%的增量由火電貢獻,火電SO2排放量占工業的比重已由2002年的48.7%增至2005年的60.0%。2001年~2002年,原國家環??偩謱徟幕痣婍椖抗?3個,2003年~2005年猛增至557個,火電項目占總項目的比例由2001年的12.8%增至2005年的39.2%。SO2排放量的不降反增與火電項目的超常規發展明顯相關。
三是機制、體制不完善,保障措施不力。由于缺乏問責機制,加之環保部門“人微言輕”,環境監管力量薄弱?!耙孕聨Ю稀焙汀吧洗箨P小”等環評措施及“三同時”制度不能有效落實,一些明文規定淘汰的企業死而不僵、死灰復燃,市縣及以下尤為如此。環保投入不足,盡管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不斷增長,但難以滿足實際處理需要,我國城鎮生活COD排放量仍以3.0%以上的速度持續增長。
機制體制既是減排的難點,亦是減排的盲區。因此,地區污染物減排難度更甚于行業。
完成“十一五”減排目標存在可能,但制約“十五”減排的因素依然存在,加之措施的“滯后效應”,“十一五”減排壓力巨大
根據預測,如果工業COD減排15.0%左右,S O2減排11.0%左右,生活COD減排7.0%左右,S O2維持近幾年排放量。其中造紙行業COD減排超過15.0%,火電機組的脫硫率達64.0%,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約67.5%~71.0%,完成“十一五”減排目標是可能的。但完成上述目標壓力很大,主要在于:
首先,經濟依然快速發展。根據前兩年發展態勢,“十一五”期間的經濟年均增速不會低于10%。按規劃的7.5%的發展速度和污染物的實際排放強度,2010年,億元GDP排放COD和SO2分別為56.8噸、102.3噸,而按10%~11%的經濟增速,屆時COD和SO2的排放強度
將分別為48.4噸~50.6噸/億元、87.1噸~91.2噸/億元,若排放強度保持不變,而按7.5%的發展速度,則2010年,COD和SO2均需減排19.8%~23.3%。難度之大,可想而知。
其次,“兩高一資”行業亦將快速發展。盡管較2005年有所下降,2006年,原國家環??偩峙男律匣痣婍椖繑嫡伎傢椖繑档谋戎厝匀怀^1/3,達到34.5%。2007年第一季度,鋼鐵、有色、化工、電力、石油加工及煉焦、建材六大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增加值增長了20.6%,高出規模以上工業增速2.3個百分點?!笆濉蹦┢趯徟椖恳阎鸩匠蔀椤笆晃濉睍r期的老污染源,進一步加劇了污染物減排壓力。
再次,機制、體制仍不完善,保障措施仍需強化。盡管“十一五”減排力度非“十五”所比,但機制、體制仍有待完善,保障措施仍需強化。當前制定和實施的COD和SO2減排措施中,有相當部分是針對“增量”,針對“存量”部分明顯偏少。如“以新帶老”和“上大關小”政策,往往關注的是“新”和“大”,忽視了“老”和“小”。關閉、淘汰小企業的目的,一般是為新上項目騰出環境空間。一些仍在運營的企業的污染物排放空間有時竟被多個新上項目占用,污染物的“區域削減”通常只留在紙面。
“十一五”減排最重要的措施是“區域限批”和行政問責制,兩者均與減排成效掛鉤,但由于減排的階段目標考核制度無疾而終,考核時間一般在2010年末期或更晚。因此,即使嚴格執行行政問責制和“區域限批”政策,亦于“十一五”減排無補,其成效通常在“十二五”時期顯現。
此外,環保投資需求偏高,且有“時滯效應”,不可能立竿見影。根據預測,欲使工業COD減排15%左右,城鎮生活COD需減排7.0%,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為67.5%~71.0%,按可比價格計算,2010年,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將達2000億元左右,若考慮管網敷設和改造的難度,以及環保投資的有效性,可能接近或達到3000億元,環保投資占GDP的比重甚至超過2.0%。就目前而言,這一比例顯然偏高。
而且,由于政策和措施的“時滯效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預算—規劃—設計—投資—建設—運營—見效通常需要幾年的時間。即使從長期看,某些政策和措施合理、有效,但在短期內,也難見功效,當前不少措施的成效可能延至“十二五”時期。
COD減排難于SO2,地區減排難于行業
由于國家發改委制定了一系列節能措施,節能的同時,也直接促進了SO2的減排,而COD減排則沒有如此幸運,主要依靠環保部門實施減排或監督減排。因此,COD 減排難度更甚于SO2。
其次,由于行業統計的企業基本為規模以上企業,清潔生產水平相對較高,管理體系相對完善,一般不包括小企業,后者多為地方企業,難于管理,大多不能達標排放,更不用說集中治理,就目前的機制體制,既是減排的難點,亦是減排的盲區。因此,地區污染物減排難度更甚于行業。
完成減排目標必須采取超常措施
基于上述分析,完成“十一五”減排目標必須針對目前制約污染物減排的主要因素,有的放矢,抓住重點,實施分區、分類減排,并采取更強有力的保障措施。
有的放矢、狠抓典型,以造紙、火電行業減排及提高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為重點,促進污染物減排
2005年,造紙COD排放貢獻率為32.4%,火電SO2排放貢獻率為51.0%,分別是行業COD和SO2排放的第一大戶。因此,剖析造紙和火電污染物減排策略對其他行業污染物減排很有幫助。
根據分析,“十一五”期間,全面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落后的650萬噸草漿等非木漿造紙,可削減COD40萬噸;排放標準平均下調到100mg/L,可削減COD40萬噸,排放強度降低10個百分點,可削減COD10萬噸,扣除新增的60萬噸,造紙行業可削減COD 30萬噸/年,減排18.8%。其中東北地區、黃淮海地區、東部地區、東南沿海地區均應減排15.0%以上。如果部分地區淘汰5萬噸以下落后的非木漿企業,C O D 減排形勢更樂觀?;痣娦袠I規劃“十一五”期間3.55億千瓦機組脫硫,其中新建機組1.88億千瓦,現有燃煤電廠脫硫機組1.67億千瓦,共形成590萬噸SO2削減能力,2010年火電機組2010年脫硫率可達64%。
城鎮生活COD排放量已占總排放量的62.1%,因此加快生活COD減排至關重要,預計欲使工業COD減排15.0%,城鎮生活COD需減排7.0%,即減排60萬噸。2010年,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為67.5%~71.0%,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2000億元甚至3000億元,屆時國家環保投資總額占GDP的比重可能達到2.0%。為便于生活COD減排,可實施分區減排,C O D 環境超載嚴重、人均GDP
高、人均生活COD排放量大的省份為城鎮生活COD減排的首選地區,減排力度較大。減排幅度最大的為山西省,減排目標為10%。
完善“區域限批”政策,實施經濟與環境捆綁式運行機制
“區域限批”是基于我國國情的一種創新,是環境保護政策的深化與發展?;贑OD減排的“區域限批”政策主要針對未完成“十一五”COD減排任務的地區、COD超載較嚴重的地區、國家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國家級限制和禁止開發區域。具體而言,包括黃淮海、華北、長三角、珠三角、東三省、關中、寧夏、甘肅東部、新疆博湖、北部灣和大興安嶺等地區,滿足上述3個條件的為“區域限批”的重點地區,滿足4個條件的為“區域限批”的首選地區。
基于SO2減排的“區域限批”政策主要針對未完成“十一五”SO2減排任務的地區、酸雨嚴重區和頻發區、國家級限制和禁止開發區域。具體包括山西、貴州、重慶、內蒙古南部、陜西北部、河北南部、河南北部、山東西部、云南東部、四川東部、長三角及中南的局部地區。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為“區域限批”的重點地區,滿足3個條件的為“區域限批”的首選地區。
其次,國家主要控制斷面不能滿足環境功能區劃要求的河流流域,多次發生特大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的行政區域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而少用”和“建而不用”的城市也是實施“區域限批”的重點。
此外,未完成“十一五”減排任務的行業,尤其是造紙、火電、重化工等行業是限批的重點行業。
但是,由于污染物減排階段考核制度未能實施,“區域限批”的成效更有助于“十二五”污染物減排。建議未來3年,污染物減排目標分階段考核。
完善并嚴格執行污染物減排行政問責制,建立階段性考核與問責制度
問責制是一套完整的責任體系,而不等同于引咎辭職。2007年6月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表明,中國將建立政府節能減排工作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但是,問責制實施的具體效應還有待檢驗,其實施細則還有待完善。首先應明確崗位責任。對領導干部應承擔的領導責任做出盡可能完備、細致的規定,以便在實施責任追究時,能夠確定責任人的相應責任;其次,實施從終點問責到階段問責。根據污染物減排完成情況,實施階段性考核和問責,避免因措施的“滯后效應”而導致問責無助于“十一五”減排;再次,結合4類主體功能區節能減排要求,明確各地區政績考核主要目標與相關責任人的主要職責。
合理控制經濟尤其是“兩高一資”行業發展速度,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
基于分析,我國“十五”及“十一五”前兩年污染物減排未實現的主要原因是經濟超預期發展、“兩高一資”行業超常規發展。未來幾年,其仍是制約節能減排的重要因素,因此,合理控制經濟尤其是“兩高一資”行業的發展,以節能減排為契機,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勢在必行。嚴格控制以“兩高一資”行業為重點,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的地區的經濟發展速度。
建議此類地區經濟增長速度不宜超過10.0%甚至8.0%,與國家規劃的增速保持一致。若此類地區仍高速發展,造成環境質量下降甚至惡化,應實施嚴格的“區域限批”政策和問責制,以此促進這一地區的污染物減排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以及產業結構的優化。
建立更強有力的保障措施,實施分區、分類減排
強力保障措施是完成“十一五”污染物減排的關鍵。要不斷完善或健全當前環境管理的機制和體制,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聯動機制,完善法律法規,嚴格環境執法。運用經濟杠桿,實施源頭控制和防范,嚴格控制環境成本高的產品出口和落后設備與“垃圾”的進口;加強過程和末端控制,對不同行業和企業實施“差別電價”、“差別水價”、“差別地價”等差別化管理;增加環保投資,并提高其有效性。加強技術改進,強化技術創新,并及時修訂相關的導則和標準。加強公眾參與和輿論監督,不斷提高項目環評和規劃環評的有效性,逐步推動政策環評;針對地區和行業差異,有的放矢,抓住重點,實施分區、分類管理。
轉載:國家環境和保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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