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節能目標完成情況
日期:2009-10-19 8:36:10

2009年 第13號
根據《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08年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價考核。現將2008年各地區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公告如下: 北京、天津、河北、遼寧、江蘇、山東、云南7個省(市)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貴州、陜西、甘肅、寧夏19個省(區、市)考核結果為完成等級;海南、西藏、青海3省(區)考核結果為基本完成等級;四川、新疆2個省(區)因地震災害影響等原因沒有完成當年節能任務,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 “十一五”節能目標完成進度超過60%的有北京、天津、湖南、陜西、江蘇、湖北、河北、廣西、福建、廣東、浙江11個省(區、市);完成進度50-60%的有山東、重慶、江西等16個省(區、市);完成進度低于50%的有四川、海南、新疆、青海4個省(區)。 附表:2008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節能目標完成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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