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清理工作明確方案出臺
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物價局、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東北監管局聯合發文,明確該省高耗能企業用電價格調整為低于大工業用電價格10%,其中離子膜氯堿生產用電66-220千伏電價由0.4607元調整為0.4812元;限制類企業執行的電價加價標準由現行的0.05元提高的0.10元,淘汰類由0.2元提高到0.3元,并同時公布了執行差別電價企業名單。文件已印發至企業手中,并規定調整價格自6月1日起執行。
中央日前發布的《關于清理對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等問題的通知》內容要求取消地方自行對高耗能企業實行的優惠電價。國家發改委、電監會、能源局等6部委將從6月1日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電力價格檢查,以保障國家節能減排任務的順利完成。目前,全國各省份地區工作開展進度不一,率先明確實施方案的吉林、上海、內蒙古等地均為近年來電力改革的代表。
吉林省某氯堿企業人士表示已經接到電價調整通知,電價的上漲短期內或對企業效益產生影響,不過從長遠上看或將有利于行業的優化升級。
來源: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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