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環境保護部國際合作司司長徐慶華在會上介紹了中國就要素文件的基本立場和主張。他說,文書的談判方向和基礎應全面、客觀、充分體現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理事會確定的相關精神和原則,特別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應切實照顧發展中國家的特殊需求和關切,汞污染控制手段應當綜合考慮經濟社會和成本影響,避免出現為解決一個環境問題而帶來更多環境問題的局面。徐慶華說,發達國家有責任和義務在資金和技術轉讓方面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支持和援助,以提高發展中國家的履約能力。中國代表團的立場得到與會各方的積極響應。
首次政府間談判委員會會議于2010年7月在瑞典舉行。根據有關安排,本次會議后,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還將召開3次會議,以期在2013年初達成一項具有全球法律約束力的汞問題文書。
由環境保護部牽頭,外交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國土資源部、國家能源局、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等單位派員組成的中國政府代表團出席了本次會議。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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