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禁止引進明令淘汰的落后技術
為進一步健全技術市場法規、營造良好的技術市場環境,河北省擬修訂《河北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修訂后的條例更名為《河北省技術市場條例》,提交本次會議初次審議的條例草案中廢除了已進行清理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事項,強化了“規范”、“服務”、“促進”、“支持”的條款和內容。
草案規定了技術交易活動遵循的原則、交易范圍、交易方式和依法禁止的行為,并對職務技術成果和非職務成果交易、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術進行交易等問題作出了規定。草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具體措施,加快培育各類技術交易服務機構。建立健全技術市場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和技術交易服務機構的信譽評價制度,提供技術市場的公共服務水平。根據國家和本省相關產業政策、技術政策,限制從境外引進國內已具備研究開發能力的技術,禁止從境內外引進嚴重消耗能源、污染環境和國家已經明令淘汰的落后技術。
來源: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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