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日期:2012-7-4 8:23:12

發改外資[2012]1905號
關于印發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
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全國工商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外事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廳(局)、財政廳(局)、商務廳(局)、人民銀行分行、各地海關、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質檢局、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外匯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境外投資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我們研究制定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現印發你們,請在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外 交 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 政 部 商 務 部 人 民 銀 行 海 關 總 署 工 商 總 局 質 檢 總 局 銀 監 會 證 監 會 保 監 會 外 匯 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題詞:民營企業 境外投資 意見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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