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石網訊:寧夏回族自治區近日召開的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關于提高寧夏回族自治區排污費征收標準的匯報》,廢氣、廢水的排污費征收標準將各提高一倍。
寧夏目前沿用2003年國務院頒布的《排污費征收標準管理條例》,廢水每污染當量0.7元,廢氣每污染當量0.6元。近年來污染治理成本加大,企業治污成本遠高于繳納的排污費,導致“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為此,寧夏將排污費提高到廢水每污染當量1.4元,廢氣每污染當量1.2元。
排污費的提高將主要影響13個行業1988家企業。其中化工、造紙、煤炭開采和石油等4個行業占40%。(編輯:cci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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